成份:
煅炉甘石、琥珀、人工麝香、人工牛黄、珍珠、冰片、硼砂、硇砂。辅料为:凡士林、羊毛脂、液状石蜡。
所属类别:
中药 >> 中成药 >> 医保工伤用药 >> 眼科用药
中药 >> 中成药 >> OTC药物 >> 五官科
性状:
本品为浅黄色至浅黄棕色的软膏;气香,有清凉感。
功能主治:
退赤,去翳。用于眼睛红肿痛痒,流泪,沙眼,眼睑红烂。
规格:
每支装2克。
不良反应:
尚不明确。
禁忌:
孕妇禁用。
注意事项:
1.忌烟、酒、辛辣刺激食物,忌鱼、虾等腥物。
2.本品为外用,忌内服。
3.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。
4.用药时有异感或用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者应到医院就诊。
5.如与其它眼药同用,应在间隔1小时后方可。
6.药物应用后应无明显沙涩磨痛方可应用。
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9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12. 运动员慎用。
药物相互作用:
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贮藏:
遮光,密封,置凉暗(避光并不超过20℃)处。
包装:
本品采用药用聚乙烯/铝/聚乙烯复合软膏管包装,2克/支/盒。
有效期:
24个月。
执行标准:
《中国药典》2010年版一部。
批准文号:
国药准字Z42021455